调解途径
(1) 双方自行调解
(2) 通过卫建委进行调解
(3) 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那种情况不能调解
(1) 患者没有治疗完毕。即对于医疗过错的损害后果,还需要进一步治疗,即仍会有不确定医疗费用产生。
(2) 患者的损害后果不确定。患者需要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要注意得是,医疗纠纷中伤残等级得鉴定要在确定医方具备过错得情况下才能进行,即有已过医疗过错鉴定已经有了且医方具有过错。
(3) 医疗过错损害后果责任分配尚不确定。即,在未鉴定的情况下,医院尚不能承认自己的过错及责任占比。仍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确定责任分配。
(4) 赔偿金额高,通常在10万元以下是调解机构可以受理的范围。另外医院也需要法律文书来通过院内的拨款流程。所以,对于赔偿金额较大的案件,鉴定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律师意见
总结一下,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即双方对赔偿金额没有争议的情况。这意味着,对于患者的损害后果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治疗已经终结,没有新的医疗费用会产生。同时,对于责任分配比较清楚,即医院主动的承认了错误,且责任分配合理,最后赔偿金额不大的案件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医疗纠纷。
作为温州医疗纠纷律师, 建议大家。对于解决医疗纠纷,调解一定是最快得方法。但是由于医院在医疗纠纷中具有巨大的优势,有临床专家也有法律顾问,患方和医方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差。在如此之大的信息差存在的情况下,未经鉴定,患方很难判断上述得种种情况。可能出现基于巨大信息差,签订了《和解协议》,且双方都很满意,属于吃亏了不知道,等于没吃亏。通常协议签订后,发现被骗了,是很难通过诉讼打掉《和解协议》的有效性。所以在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第一步是封存病历,第二步是要通过专业人士,对案件整体情况进行评估,以便判断合理的诉求与医院协商。蛮干、硬干、医闹都是不可取得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