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医疗事故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而医疗过错则受《民法典》约束。这两者不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异,而且在鉴定机构和赔偿方面也有显著不同。医疗过错的鉴定通常由司法机构在诉讼中出具意见,而医疗事故的鉴定则主要限于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这使得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相对于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存在较大折扣。在赔偿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民法典》具有详细的赔偿规定,通常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较医疗过错鉴定为低。因此,若遇到医疗纠纷,建议基于诉讼中进行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去申请赔偿,这可能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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